★特别提示: ※景区内设施管理基本能达到国际水平,但是景区外及沿途的住宿餐饮等配套相对较差,游客在出行之前应做好系列准备。山区旅游 线路条件有限,无法与大城 市相提并论。 ※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 ※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 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 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景点减少的,均只退优惠结算价格后的差价。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 ※游客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告知旅行社。如游客未尽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游客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因游客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我社概不受理游客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客人意外伤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 另:3岁以下儿童和75岁以上老人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情况;如客人坚持参加旅游,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自愿参加旅游,已知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如有意外,自愿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后果”。 |